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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婚外情出轨证据怎么收集才会被采纳法院?

2025-09-04 小三调查

核心提示:近些年来因为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而对于受害方来说,举证责任并不容易。而能够证明出轨的证据之一,聊天记录截屏,要注意需实名认证才有法律效力。出轨证据收集的相关问题

一般重婚差不多都是事实婚姻造成的重婚, 举证判为重婚在于证据的收集。过错方与同居异性的婚纱照、全家福等具有特定婚姻、家庭含义的照片、录像也是证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有力证据。

首先,要明确因出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重婚”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

2、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5)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5)与第三者交往的一些书信、互赠的一些礼物、电话记录、住宿宾馆的票据

(5)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买房或租房合同等

(6)多收集证据组成证据链

——妻子看见丈夫和异性进了对方的住所或是到宾馆开了房间一晚未出,这样的证据在法律上能不能说明婚外情问题?

——这些只能是部分证据,还需要其他更有力的证据综合起来认定。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多的收集间接证据。我们要达到的目标是:“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来证实同居事实,婚姻过错方对打赢官司可能更有帮助。”

受害方在损害事实发生时要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以上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在婚姻是过错方,有以上证据佐证。但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取证方式合法性问题的规定显得较为模糊。面对这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颁布的《民事证据规定》中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其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时,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效力。根据这一规定,私人侦探的取证行为,只要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没有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则其所取得的证据就具有证据效力。当然,这一新的规定也为私人侦探拓展业务和有效地开展调查工作减少了限制。

另外,在民事诉讼中,只有经法庭审理,同时具备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案件关联性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而证据的来源符合法律的规定,是证据合法性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以上说法,私家侦探只要是在公共场所获取的证据都是合法的,而且会被法院所认可。法院所采纳的证据是基于其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无论什么样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只要不违法(威胁、盗取……)、且具有合理性,法院一定会采纳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证据的审查日趋严格,不仅关注证据本身的内容,也会对证据的形成过程进行审查。例如,即使是在公共场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如果拍摄过程中存在挑衅、诱导等行为,也可能影响证据的合法性。此外,对于通过第三方机构或私人侦探获取的证据,法院还会审查其取证手段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情形。因此,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应尽量避免采取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手段,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婚外情案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例如,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社交媒体互动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这类证据往往容易遭到对方以“伪造”、“篡改”等理由质疑,因此建议及时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以提高其证明力。同时,当事人应注意保留证据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总之,合法、有效地收集和保存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