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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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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合法吗,跟踪拍摄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2026-04-10 私家侦探调查取证

QQ截图20240604083105


说到“私家侦探”,大家很容易想到福尔摩斯与柯南吧,他们的侦察技术以及逻辑推理能力实在是厉害,对案件的抽丝剥茧非常精彩。作为“私家侦探”,跟踪自然是少不了,为了调取证据,有时候还需要偷拍当事人。那么,这偷拍行为合法吗?这个问题其实困扰着很多人,毕竟影视作品里的侦探似乎可以无所不能地获取任何信息,但现实中,法律的边界远比剧情要清晰。我们不妨从一个真实案例入手,看看那些试图模仿“柯南”的人,最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48岁的南通人王某与弟弟在南通合伙开了一家商务信息咨询事务所。王某负责咨询答复,弟弟负责调查取证,实际上,兄弟俩是在干“私家侦探”的活儿。他们注册公司的时候,名义上是提供商务咨询,但背地里却做着非法跟踪、偷拍、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勾当。很多人以为挂个“咨询公司”的牌子就能规避法律风险,但殊不知,行为的性质不取决于招牌,而取决于具体操作。

他们以调查事务所的名义,招揽“婚姻不忠调查”、“寻找失散亲人”以及“打假维权调查”等业务,通过在媒体刊登广告等方式招揽客源。这些广告通常打着“合法调查”、“专业取证”的旗号,吸引了不少婚姻破裂或商业纠纷中的当事人。然而,客户们往往不知道,这些所谓的“专业调查”背后,是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的非法手段。

为了方便与客户沟通,王某给自己起了一个与“柯南”谐音的名字“可南”。他与客户谈好价钱后,弟弟会根据客户提供的基本信息开展调查。主要是通过在他人车上非法安装定位器、开车跟踪、偷拍照片或视频等方式,记录被害人的信息资料。这种定位器很小,可以吸附在车底或塞进座椅缝隙,当事人很难察觉。而跟踪更是他们的“基本功”,从早到晚,目标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下来。

经公安机关审查,自2017年至2018年9月间,王某兄弟二人非法查询他人的开房记录、户籍信息、行踪轨迹、财产状况等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户并收取费用,共非法获利7.9万余元。这个数字看起来不大,但每一条信息背后,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侵犯的隐私。有的委托人为了离婚时多分财产,不惜重金购买丈夫的出轨证据;有的则纯粹出于报复心理,想掌握情敌的一切动向。

那么,对于王某兄弟非法获得的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是否侵权呢?答案是毫无疑问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更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王某兄弟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具体被害人的隐私权,也破坏了社会的信息安全秩序。

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我们又称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隐私权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行踪轨迹、开房记录、财产状况等一切不愿为外人所知的信息。在现代社会,隐私权更是被视为人格独立和尊严的基础。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里的“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包括用宣扬他人隐私的方式,而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也是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精神贯穿于所有普通法律之中。任何侵犯隐私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对宪法尊严的挑战。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而公民的某些个人生活规律也属于个人隐私,本条确保了公民的日常生活不被非法干扰,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生活隐私权。可见,我国宪法对公民的隐私权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住宅不仅指物理意义上的房屋,也包括人们希望保持私密的空间,比如私家车、酒店房间等。王某兄弟在他人车上安装定位器,实质上就是对他人“移动住宅”的非法侵入。

而王某兄弟采用在他人车上非法安装定位器、开车跟踪、偷拍照片以及视频等手段,收集公民隐私,显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那么,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法律规定了哪些责任呢?法律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层面构建了完整的追责体系,让侵权者无处遁形。

1、 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隐私权,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而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上述八种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据此,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多种救济。如果被害人因隐私被泄露而遭受精神痛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王某兄弟的案子里,那些被偷拍的当事人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2、 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偷拍、窃听及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这个条款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快速处置的依据。很多时候,被害人在发现自己被跟踪偷拍后,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就可以依据本条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能让侵权者付出代价。

3、 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罪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它是信息时代保护公民隐私的一把利剑。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国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很多非法调查公司因此被一锅端。

本案王某兄弟违反宪法对于公民人格权的保护,向他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涉嫌本罪。而根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据此,王某兄弟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他们辛苦赚来的7.9万元,不仅全部要被没收,还要搭上几年自由,可谓得不偿失。

对于客户来说,雇佣私人侦探调取证据,一般情况是为了打官司。那么,对于非法偷拍或者跟踪方式取得的证据,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吗?
答案是,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对于私人侦探通过非法方式获得的证据,法院是不会采信的。也就是说,委托人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证据”,在法庭上就是一堆废纸。法官不仅不会采纳,还可能反过来对委托人的行为进行训诫。因此,想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最终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目前,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王某和其弟弟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开庭审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王某兄弟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这个案例给所有企图靠非法调查牟利的人敲响了警钟:在法律面前,没有“柯南”,只有罪犯。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能让更多人明白,维护自身权益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无论是婚姻纠纷还是商业矛盾,都要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任何试图走捷径、打擦边球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