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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婚内出轨做了哪些调整? 以及无过错方如何取证?
《民法典》对婚内出轨做了哪些调整?
以及无过错方如何取证?
对于目前离婚率过高,婚内出轨问题严重的情况,在过去《婚姻法》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因为另一方婚内出轨的成本很低,在离婚时依然能够按照一半比例分割财产。
但在今年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民法典》时代,法律的保护力度向无过错方倾斜,为了传递正确的社会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针对婚内出轨等过错行为,法律照顾无过错方规定了多分财产以及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可以基于出轨方的过错,做出对无过错方有利的判决,简单说,子女抚养权更容易判给无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也会倾向于无过错的一方。
法条检索
《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条解读
因出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共有3个要件:
1、婚外异性(注意,同性不算);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通奸≠与他人同居
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重大过错导致离婚
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又没达到同居的程度,经法院认定具有重大过错的,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请求获得损害赔偿。
重婚的定义
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才有权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以及多分财产。因此,若两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不适用上述法律规定。
如何合法收集证据
对于婚外情的取证是一个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那么哪些出轨证据有效呢?
悔过书、保证书
对方写下的包括出轨事实、发生时间等内容的悔过书、保证书。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对于生活作风问题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
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报警处理,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有利的证据。
转账记录
对方的银行卡号,与“第三者”长期持续的银行流水记录,以及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
书信、日记、聊天记录、电子邮件
双方来往的书信、日记、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
酒店开房记录
虽然不能在酒店偷录视频,也不能在酒店强行破门而入捉奸。但夫妻一方如果查有另一方和第三者在酒店开房的记录,也可以用来辅助证明另一方出轨。
对方出轨的床照
1、自家取证
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进入自家床边,举起摄像机“咔嚓”拍下床上实况,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无论其性别、地位,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者也不例外。因此,自家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主要是在法庭上提交,若自由滥用、超过合理限度而造成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别人家”取证
这时应注意,别人家床上“捉奸”,拍照是否合法,值得商榷。如果在他人住宅或宾馆内收取证据,不但取的证据不被法院采纳,反而可能会吃“侵权”官司。当事人如果确定对方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对方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院一般会采纳。
3、公共场所取证
在公共场所取证的“捉奸”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得多,过于亲密接触得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并且,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得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4、“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取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这类证据的取得很可能构成非法取证,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是不会采纳的。
我们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一定要采用合法的手段,否则取得的证据很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
此外,无过错方在取证过程中还应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例如,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应尽量涵盖较长的时间跨度,以证明出轨关系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应保存原始载体,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或调取。对于出轨方书写的悔过书或保证书,应确保其亲笔签名及日期,以增强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若涉及公安机关介入,应妥善保管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受理回执,以便在诉讼中作为有力证据提交。
在实际操作中,无过错方还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小区监控等第三方设备获取辅助证据,但需注意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如擅自安装窃听、窃照设备。同时,证人证言也是重要证据形式之一,如亲友、邻居等了解事实的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可在法庭上作为佐证。但需注意,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证言可能无法被采信。
最后,无过错方在提起诉讼前,应全面梳理和整合已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出轨行为的存在及其严重程度。在诉讼过程中,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多分财产和损害赔偿的请求,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支持。法院将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判。通过合法途径有效取证,无过错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实现法律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