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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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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外遇出轨 原配能不能起诉第三者?

2025-08-23 关于小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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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接待的离婚纠纷当事人,李女士称其丈夫有外遇,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要求离婚,并要求其丈夫净身出户,同时主张要求第三者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在了解了事情经过以后,像她所述的情形,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丈夫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她可以主张过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要求其丈夫净身出户除非协商同意否则是有困难的,对第三者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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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过错方给予赔偿。从法律关系上讲,第三者不是婚姻案件中的当事人,离婚的判定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是否存在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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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呢?首先,如果一方与他人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者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那么原配是可以直接以重婚的违法行为把他们都告上法院的,这种行为涉嫌重婚违反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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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没有构成重婚,根据民法等法律规定,就要看原配的民事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我国目前公民的民事权益通常是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类,具体是: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财产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这样分析来看,只有第三者的行为构成对原配的民事权益的侵害,原配要求第三者法律责任才有可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与他人同居”的认定通常要求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偶尔的出轨行为不一定构成法定赔偿事由。无过错方在主张损害赔偿时,应提供充分证据,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存在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据,或能证明重婚的直接证据。此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虽然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法院也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及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在财产分配比例上适当倾斜。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需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于第三者而言,除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外,若存在故意侵害原配人格权(如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为,比如公开侮辱、诽谤或泄露隐私,原配也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乃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尤其在社交媒体时代,此类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且影响范围更广,证据保全也显得尤为重要。原配应注意及时保存相关截图、录屏、聊天记录及往来函件等证据,必要时可申请公证保全以增强证据效力。

此外,如果第三者与过错方恶意串通,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原配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张对该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如原配发现存在上述行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过错方应全面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收集和固定证据,以提高维权成功的可能性。